|
6月13日下午,县委书记阿泽新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中共永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集中安置点的意见><永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使用方案><永平县脱贫退出住房保障工程配套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集中安置点的意见(报审稿)》、《永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使用方案》、《永平县脱贫退出住房保障工程配套资金使用方案》,并由县脱贫攻坚指挥中心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文件及时下发施行。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集中安置点,涉及的建房补助、贷款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永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使用方案》和《永平县脱贫退出住房保障工程配套资金使用方案》规定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把搬迁政策执行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及第三方的考核评估和验收。
县委常委字云飞、赵薇、王萍、唐仕新、任敏、张继彪、万国萍、李银政、陈多锋、李富川、蒲昊、马永理出席会议,就修改完善上述“一意见、两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永理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伟军、县政协主席李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李,县扶贫办、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