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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至14日,县委政法委评查复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等政法机关的案件质量。
此次案件评查工作主要以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案件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为评查重点,评查以案件内容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收到的社会效果是否良好为主要内容。通过阅卷、座谈、讨论、评定等方式从政法机关自评的110件案件中随机抽取20%的案件开展评查复查。经评查复查,无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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