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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八个严禁’为我们微型企业营造了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说起永平县“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过程中实行的“八个严禁”,永平正君中药材种植基地负责人施正君由衷点赞。
“八个严禁”指的是:严禁采取假借他人名义或与他人合伙等方式创办微型企业;严禁私设门槛、增加程序,故意推诿、刁难企业及其创办者;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规定,人为放宽条件,让不具备条件的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通过审查或为其通过审查提供方便;严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不履行规定的审查义务,造成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非法骗取、套取、抽逃、转移财政补助资金行为发生;严禁向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指定、引荐中介机构,参与有偿中介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微型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提出无理要求;严禁索取、收受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请托人的可能影响公正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者接受、参加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请托人的可能影响公正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加其他可能妨碍扶持微型企业创业的活动。
2017年,在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后,县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关于“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20户微型企业法人代表签订《无国家公职人员保证书》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报承诺书》,三者相辅相成,形成职权清晰、权责一致、流程规范的职权运行体系,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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