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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永平县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59户保障对象经过申请、审查、公示后,参加了当天的入住抽签,这59户保障对象将被分别安置到山水馨居、荷花小区、梨花小区、新民街片区、曲硐片区、绿趣苑片区以及老街中学片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地低于1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轿车含增值税价低于15万元,工商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低于30万元,家庭财产低于30万元等基本条件及就业条件的住房困难人群。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转借和闲置。
到2017年底,永平县己累计投入资金29714万元,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8850平方米2372套,入住率100%,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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