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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永平召开,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州人大民族委员会将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加强对漾濞、南涧、巍山3个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指导好《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巍宝山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履行好监督职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做好调研工作,会同环资委做好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前期调研;做好全州移民后期扶持情况专项调研。
与会人员表示,要继续发挥民族委优势,做好乡村旅游、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委员依法履职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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