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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龙门乡政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龙门乡境内4家畜禽养殖场的非法排污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大碱塘水库引水点水质安全。
检查人员对龙门乡大龙午村龙坦山小组境内4户畜禽养殖户的养殖地点及排污设施进行检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2户养殖户限期进行搬迁;对非禁养区的2户养殖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在配套设施未建设完成前不得私自排放废水废渣,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继续经营。同时,对4户养殖户进行了现场环保知识教育宣传。
目前,永平县根据2016年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严格规范各个水源点及其相关取水点周边养殖户的审批手续,严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源点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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