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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永平县大督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情况通报》,提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办意见。永平县“督查提质增效机制”在工作一线登场,大督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今年7月,永平县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工作力量,组建大督查委员会,实行集中办公,促进工作落实。大督委实行统筹、预警、通报、排位等制度,组建督查专家库,重点督查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民生工程、重要交办事项、综合考核、作风效能等。对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发白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对未能在白色督办单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签发黄色督办单,以示警告;对未能在黄色督办单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政令不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发展等性质恶劣的,签发红色督办单,以示告诫,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7月22日,永平县召开大督查委员会第一轮督查暨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动员会,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轮督查重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7月24日至30日,大督委分为7个督查组,到全县14个重点行业扶贫部门和7个乡镇,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6·10·10·5”脱贫摘帽验收标准,重点督查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住房“排危提质”工程、产业扶贫、脱贫攻坚档案资料、部门帮扶工作及驻村工作纪律等内容。
根据督查情况,大督委决定:对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较差的2个乡镇3个部门发出白色督办单,限期整改;对未到挂钩村开展或未全面开展“六清”“七个一”活动的3个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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