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我县召开关于禁止货运车辆驶入金叶路听证会,就《关于对金叶路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内容是否恰当,广泛征求
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纪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利害关系人、普通市民,县级
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围绕方案进行了发言,多数代表对方案表示支持,认为随着县城金叶路的开通,车流人流剧增,经过金叶路的大货车存在泼洒、粉尘污染等现象,对县城形象、通行安全、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对金叶路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长期交通管制势在必行。
根据
宾川县公安局《关于对金叶路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要求,对金叶路全段采取禁止核定载质量一吨以上(含一吨)货运机动车通行的措施,禁行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夜间21:00,由香南线往全球通大道绕行,确需运货进入金叶路的车辆到县交警大队牛井中队经审核后办理入城证方可驶入。
在随后召开的关于禁止大货车驶入金叶路的风险评估会上,参会代表对禁止大货车驶入金叶路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代表们一致认为,禁止大货车驶入金叶路的风险较小,同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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