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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打好“组合拳”助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辽宁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以来,辽宁省锦州市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本地实际,把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先手棋”,着力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配强班子“领头雁”,努力提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水平。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直事业单位班子成员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层面,人员身份多源,专业领域不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成为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快机构改革“化学反应”的迫切需要。高起点开局,坚持市直事业单位与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统筹用好全市干部资源,将33名德能勤绩突出、有开拓精神、敢于负责、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新组建单位“一把手”岗位,其中“70后”干部15名。高强度调整,随着机构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着眼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相继调整补充了12名市直事业单位“一把手”,调整幅度达到三分之一。高标准选拔,结合“五大领域”执法体制改革,从全市范围内选拔12名干部担任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政正职。这些主要负责人多数为市直事业单位正副县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执法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能力。
用好岗位“中转站”,有效畅通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通过大幅度优化整合,新组建的市直事业单位改变以往“多而散”“小而弱”状况,无论是单位规模、职能范围,还是管理层级、功能定位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既为事业单位干部锻炼成长、干事创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也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有序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把握关键少数,把市直事业单位“一把手”岗位作为领导干部的“磨刀石”和“试金石”,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提高干部把握大局、统筹驾驭和担当作为能力,同时及时把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到党政领导班子。机构改革以来,行政机关到市直事业单位担任党政正职26人,市直事业单位“一把手”到行政机关交流任职5人。严格比较把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拟交流的岗位特点、任职条件要求,重点从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努力选拔匹配度高的领导干部进入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注重制度驱动,制定了市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公开选调“1+2+X”配套文件,通过进行政策设计、细化操作规则,稳步开辟并畅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渠道。2019年以来,共有99名市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进入党政机关,提升了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精气神,充实了公务员队伍,增强了干部队伍整体功能和活力。
建造人才“蓄水池”,广泛集聚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后备力量。事业单位量大面广、公益性强,直接面向群众、服务民生,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主战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打造人才“蓄水池”,备足发展“源动力”,愈加成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和战略任务。拓宽来源渠道,实施“雁落锦城”人才工程,通过提供安家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2019年共引进56人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强化实践锻炼,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挂职或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使干部丰富工作阅历、完善知识结构、补齐能力短板。机构改革以来,市直事业单位先后有200余人参加各类挂职锻炼。从严监督管理,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的全过程,注重日常跟踪了解,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年轻干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 日期: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