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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牢“一把手” 把好从严治党“方向盘”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出,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稳妥有效成果,必须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 牵好“牛鼻子”,把好“方向盘”。
强化“一把手”民主意识。党委(党组)书记是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者,其为政理念、执政方式会深刻影响一个单位、一方百姓。作为“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作风,树立正确民主观,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科学决策,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避免“一言堂”。在会议表决上,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主要领导“先定调”“先表态”、其他人再讨论现象。
发挥“一把手”榜样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处于领导班子核心地位,是班子集体的“排头兵”“领头羊”,在干部队伍中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党委(党组)书记要不断自我加压、主动加码,带头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严实的作风“起好头”“列好队”,绝不“放空炮”“放哑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进行自我剖析,深入查摆从严治党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敢于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勇站“第一位”,自觉接受监督,树好“一把手”严于律己、身先士卒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敦促“一把手”履职尽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一把手”作为党委(党组)“领路人”,必须要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不做“甩手掌柜”。在抓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要“拧紧发条”、持续用力,科学决策、准确“出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着急的问题,切切实实为民办成事、办好事。作为领导班子的“班长”,“一把手”还要担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下属和工作人员,常态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断建设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
- 日期: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