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
推荐文章
祥云县“六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民政局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确保社会保障兜底到位。
一、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线合一”。制定了《祥云县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方案》,从2017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108元/人/年提高至3252元/人/年,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二、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通过动态管理、精准排查,对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及时给予退出,同时将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共纳入农村低保978户2640人,发放低保救助金547.39万元。
三、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17年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为6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515元/人/月。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经费 1225人755.64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6人112.9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875人455.5万元。
四、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制度,确保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医疗救助提标扩面,农村五保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最高达70%。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民政医疗救助报销达到90%。2017年全县资助参保27156人,缴纳参保资金207.18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70086人次961.51万元。
五、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确保不发生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健全完善“救急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2017年全年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70万元、统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000万元,切实做好临时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六、认真实施农村危改和敬老院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住房保障。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调查核实工作,对“四类对象”C、D级危房进行改造,切实解决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住房困难。同时,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敬老院3所,正在建设的4所,全县可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600人。
- 日期:201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