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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降低5300万元
2017年,全县深化电力价格改革,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化交易中的各类问题,重点工业企业成交电量4.9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300万元。其中:飞龙公司成交电量42219万千瓦时、电厂均价0.464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电费4022万元;建材(集团)公司成交电量5643万千瓦时、电厂均价0.42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电费564万元;黄金公司成交电量758万千瓦时、电厂均价0.199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电费81万元。
- 日期:201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