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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出新招
近日,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祥云县农业局下属的县植保植检站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合起草《祥云县2018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严格遵守承诺事项: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责任意识,对本单位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二是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包装、销售,严格把好产品原料关,正确使用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绝不使用国家禁、限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
三是设立专门的质检部门或内检员,负责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职责,掌握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等相关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基地硬件和软件建设,注重农产品质量、提升竞争力、加大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
五是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保证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
六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做好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等档案记录,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
七是严格贯彻落实农产品报告召回制度。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对已出售的农产品实行召回。
八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九是本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因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种植养殖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情况,对现场查摆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 日期:201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