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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为困难群众“身后事”减负
祥云县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为困难群众“身后事”减负
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是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人群的殡葬问题,祥云县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2017年《祥云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县辖区内死亡的具有本县户口,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的人员死亡后实行火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或在骨灰灵堂实行骨灰寄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内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或选择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特殊困难群众死亡后在县殡仪馆火化的,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对于特殊困难群众最高可以给予5000元的奖励。截止6月,全县48人得到殡葬奖励,发放奖励金13.9万元,9人享受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 发放救助金3.6万元。
- 日期:2018-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