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
推荐文章
祥云县2018年上半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祥云县2018年上半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8年上半年,我县坚持以省、州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州交通运输户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有序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紧密配合、措施有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扩宽治超覆盖面
2018年为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系统各职能部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职责,由县治超办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祥云县交通运输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成立了交通运输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确保源头企业、农村公路、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全面覆盖治超,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治超”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深入推进,深化巩固治超成果。
二、明确要求,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明确2018年工作要点,顺利推进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于5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交通运输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蒋吉富副县长和张靖副县长全面总结了2017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工作打算等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同时,为抓实部门职责,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会上由蒋吉富副县长与各参会部门签订了《祥云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履行治超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治超”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018年坚持实行定区、定线、定岗、定人、定责的“五定”和包点、包线、包路段的“三包干”责任制。
1.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持以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点为依托,开展联合治超工作。抽调公安交警、公路分局、路政、运政管理等部门执法人员在祥云超限运输稽查堵漏点24小时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测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投入执法人员12600人次,检测车辆1220辆,其中处罚超限车辆61辆,责令卸载490吨,冲卡车360辆。其次,从交通、交警、路政、运政、公路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执法。以货车超重、货车非法改装、货车冲卡、拒检查、聚众闹事、损坏设备、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确保执法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2.坚持源头治超,确保成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十条措施”分行业强化源头治超工作。各行业源头治超单位负责对辖区工矿企业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管理,在办理行政货运许可时与货运企业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2018年以来,共开展源头巡查65家次,检查货运车辆250辆次,与货运源头企业、业主签订治超责任书、承诺书463份。同时,对辖区内货运量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运输的矿山煤矿、水泥厂、砂石搅拌厂,火车站,石厂、汽车客运站(包含物流中心)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等进行排查,确定规模以上煤矿企业、水泥厂、采石厂、砖厂、石灰岩矿、物流企业等合计109家,已确定并向社会公示了6家货运企业为我县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3.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大理州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祥云县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底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4.坚持“一超四罚”,成效明显。为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建立标本兼职、长效管理、持久作战的工作机制,分别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一超四罚”。由交警、公路分局、运政所根据超载情况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进行处罚,由主管和许可部门对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处罚。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坚持正面舆论导向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规范车辆标准等内容,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8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47台次,宣传人员210人次,印制交通运输部62号令410份,印制治超车辆装载标准宣传材料600余份,制作宣传册250份,致货车驾驶员一封公开信860余份,在车站、检测点、货运集散地和其它车主、群众密集的地方发放,在公路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12条,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展板3块。同时在交通运政管理所服务窗口利用电子屏幕长期宣传,通过大规模、大范围的宣传动员,使“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无穷,依法治理超限超载利国利民”深入人心,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驾驶人员和经营者的支持和理解,为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一环,面对的是广大货车驾驶人员和经营者,又与少数人的短期利益相冲突,极易产生并激化矛盾,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化解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突发的事件和各类矛盾,消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让执法人员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各级治超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掌握超限运输管理的有关新政策。二是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依法办事。对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的驾驶员,治超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其理解治超工作的目的,争取积极配合,化解工作中的冲突和矛盾。三是坚持依法治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测、处罚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统一超限运输认定和执法标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载运标准订装箱的挂车列车、车辆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854号)执行。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执法人员在治超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五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正确处理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可能引发的交通拥堵、聚众闹事、运力紧张等突发性事件。
六、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各职能部门深入履职尽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专项督查通知》,实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周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将部门开展治超治限工作情况报县治超办,由治超办梳理汇总后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备案。同时,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工作开展不力和未按时报送工作情况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治超工作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足。经过县人民政府多次部署和要求,仍存在部分部门对治超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现象。同时,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信息互通不畅,导致行动迟缓。
2.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虽然我县深刻“3.02”事故惨痛经验教训,全面提高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政治站位,强化领导,全面加强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深化开展治超工作,但仍有超限超载车辆存在。
3.宣传引导不够,超限超载车辆绕卡恶意闯卡现象依然突出。恶意闯卡车辆多为本地车,冲卡时间集中在凌晨12点到凌晨5点之间,执法困难。
八、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联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
2.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完善车辆档案管理和加强年度审验管理,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企业、人员及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车辆超限超载危害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驾驶员和源头单位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4.增设保护设施,强化农村公路治超。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各主干道合理设置限高限宽保护设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乡村道路上合理设置限高限宽保护设施,有效遏制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018年7月17日
- 日期:201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