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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河(湖)长制第四督察组对新开田水库等库渠开展督察
9月4日,祥云县河(湖)长制第四督察组组长杨培玉带领县委政研室、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禾甸镇新开田水库、许长水库、许长水库大营引水渠等库渠,就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河长清河、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黑臭水体整治、肥水和网箱养殖取缔、水源地综合保护、乡村“七改三清”、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保护、地下水清理整治、水生态修复、河湖联合执法、水库垃圾围坝整治、固体废物整治、“清四乱”等六大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察组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道健康生命、解决复杂水问题的有效举措和制度创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六大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认真履职尽责,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抓实见效。
就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强调,一是各级河长和各级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措施上执行到位。二是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保证水库和干渠周边环境优美、水体洁净。三是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库渠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工作汇报机制、上下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推行河长制工作合力。四是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库渠流域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巡查库渠常态化、整治常态化、执法常态化和公示监督常态化,把库渠治理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 日期: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