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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抓实三项措施 科技研发投入工作显成效
祥云县将科技研发投入工作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祥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研发经费引导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开展研发投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研发投入水平,激发创新主体创新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祥云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企业对研发项目的认识,加大研发投入。2016年以来,多次组织企业参加州、县举办的各类研发经费投入相关业务培训会,共参加县内组织的“双创”政策解读暨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培训会议3次、大理州研发经费投入优惠政策实务培训班3次。通过培训,使企业对开展研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立项相关业务有了新的认识,转变了企业认为只有大的颠覆性的创新才是研发创新、自己只是小打小闹、没有研发创新项目的局限性认识,调动了企业加强研发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开展研发创新。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研发投入经费统计涉及科技、统计、财政等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做好规上企业重点是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经费统计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布置、培训指导、组织实施、研发项目初审、备案等工作;同时与统计部门联合对规上企业开展以研发投入支撑台账为重点的统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共同审核把关台账建立等业务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研发投入经费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我县的研发投入经费统计做到了“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应补尽补”, 2016年至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研发项目经费支出19549万元、获得省科技厅研发投入后补助1061.6万元。2018年组织龙云公司、大鲸公司、黄金公司、水电四局(祥云)公司4家规上企业申报了省科技厅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我县现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13家、国家科技部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4家,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税务部门组织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工作培训,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科技型企业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达55.58万元,企业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达3276.48万元。
- 日期:2019-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