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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祥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祥云县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祥卫发〔2019〕37号
县级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学校,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祥云县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祥云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了解本县儿童龋齿率流行状况,减少危害儿童口腔健康的龋病发生,有效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笺〔2018〕19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儿童口腔健康是一生健康的基础。目前,我国儿童龋病患病率呈现上升趋势,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养成率低,基层口腔卫生服务能力较弱,儿童口腔卫生工作亟需加强。龋齿被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需重点防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之一,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列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实施窝沟封闭和局部用氟是预防龋齿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对在校适龄学生宣传口腔健康核心信息、儿童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及综合干预服务信息等,提高目标人群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口腔健康的氛围。
(一)开展口腔健康检查,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80%,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二)结合《护牙成长联盟工作方案》开展学龄前儿童乳牙局部用氟。
(三)12岁儿童患龋齿率低于25%。
三、成立项目组织机构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武 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 颖 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有旺 祥云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彭加理 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彦宏 祥云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文杰 祥云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各项目实施乡镇卫生院院长
各项目实施乡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加理兼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多部门合作和医防结合的项目长效机制。
(二)项目办公室
主 任:彭加理 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主任:李文娟 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郭丽枝 祥云县教育局教育股体卫艺专干
李 娟 祥云县卫计局疾控股工作人员
杨天文 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长
曹和友 祥云县人民医院防保科科长
负责项目的管理、督导和评估。县疾控中心负责资料收集报告,各中心学校和卫生院负责收集学校信息并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工作组
县人民医院工作一组:刘明山 彭静雯
县人民医院工作二组:梁晓洁 杨 丽
下庄中心卫生院工作组:杨智先 胡 川
刘厂卫生院工作组:李润琴 朱 玲
县妇计中心工作组:杨亚松 周早苗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县人民医院负责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窝沟封闭所需材料由县人民医院统一代购,工作所需表单由各组自行印制。
四、项目责任单位、范围及完成时间
(一)2019年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及范围
1.县人民医院
(1)负责祥城镇、禾甸镇、米甸镇、沙龙镇的辖区内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
(2)结合《护牙成长联盟工作方案》在祥城镇辖区开展学龄前儿童乳牙局部用氟工作。
(3)在禾甸镇新兴底小学、新泽小学、禾甸镇中心小学开展12岁儿童龋齿率调查工作。
2.县妇计中心
(1)负责云南驿镇辖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
(2)在云南驿镇果城小学、康仓小学、小桥小学开展12岁儿童龋齿率调查工作。
3.下庄中心卫生院
(1)负责下庄镇辖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
(2)在下庄镇江场小学、下庄镇水盆小学、鱼进所小学开展12岁儿童龋齿率调查工作。
4.刘厂卫生院
负责刘厂镇辖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
(二)其余乡镇逐年开展
(三)完成时限:2019年度项目工作于2019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笺〔2018〕194号)开展工作。
(二)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根据公共财政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拨付相应工作经费至责任单位。
六、实施和干预
(一)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
1.建立协调机制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积极与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等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项目工作。
2.对象、内容和形式
(1)对象:教育对象包括全人群,以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儿童、家长和老师为重点。
(2)内容:以《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卫办疾控发〔2009〕141号)和《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学校健康教育指导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为依据,围绕开展工作内容,重点宣传口腔健康核心信息、儿童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及综合干预服务信息等,提高目标人群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口腔健康的氛围。通过宣传,动员引导适龄儿童家长自觉接受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和各项干预措施,鼓励患有口腔疾病的儿童及早接受治疗。
(3)形式:宣传形式可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口腔健康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全国爱牙日”、“世界卫生日”等契机,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学生、幼儿、家长和老师,因地制宜开展面对面专题宣传教育,并与其他措施做好衔接,逐步探索建立儿童口腔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窝沟封闭
1.窝沟封闭原则
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对适龄儿童开展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措施,工作实施前要将其意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并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在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
2.窝沟封闭适宜人群的筛选
通过口腔健康检查,按适应证标准筛选出窝沟封闭适宜人群,对已签订“知情同意书”的儿童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窝沟封闭服务。
3.窝沟封闭适应证
对适龄儿童的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
牙萌出后,咬合面完全暴露,未发生龋齿,且咬合面、颊面及舌腭面的窝沟点隙。
4.非窝沟封闭适应证
(1)牙面无深的沟裂点隙、自洁作用好。
(2)牙齿尚未完全萌出,被牙龈覆盖。
(3)患者不能配合正常操作。
5.实施和登记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临床服务规范、《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9〕15号)和《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笺〔2018〕194号)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操作。完成操作后,应填写纸质登记表,纸质登记表在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留存备查。
6.相关要求
(1)对实施窝沟封闭后的儿童,建议其3个月后复查,如发现脱落,要对其重新封闭。对经过口腔健康检查后非窝沟封闭适应证儿童的家长,要做好解释工作。及时上报各学校每次接受窝沟封闭的人数。
(2)完成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等操作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及操作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口腔问题的儿童,建议家长及早进行治疗。
(三)局部用氟
1.局部用氟原则
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对适龄儿童开展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措施,工作实施前要将其意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并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在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
2.局部用氟适宜人群的筛选
对已签订“知情同意书”且无局部用氟禁忌证的3-6岁儿童,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局部用氟服务。
3.局部用氟禁忌证
(1)不能配合或呕吐反射强烈的儿童。
(2)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儿童。
(3)有哮喘病史和过敏体质儿童。
(4)感冒、发烧、腹泻等患病期间儿童。
(5)有口腔溃疡、疱疹性口炎等口腔黏膜破损的儿童暂缓用氟。
(6)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禁忌证儿童。
4.实施和登记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临床服务规范、《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9〕15号)、《学龄前儿童(3-6岁)乳牙龋综合干预技术要点》和《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笺〔2018〕194号)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实施1次口腔检查,每半年实施1次局部用氟,局部用氟的产品由自行选择。操作完成后,应填写纸质登记表,纸质登记表在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留存备查。
5.相关要求
(1)县人民医院及时上报各托幼机构每次接受局部用氟的人数,产品的浓度和用量等使用情况。
(2)完成口腔健康检查、局部用氟等操作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及操作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口腔问题的儿童,建议家长及早进行治疗。
(四)12岁儿童龋齿率调查
1.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全县随机抽取三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三个小学,对本学校年龄为12岁的学生进行龋患调查,考虑无应答10%,估算最小样本量375人。
2.调查任务
禾甸镇新兴底小学17人、禾甸镇新泽小学36人、禾甸镇中心小学61人,合计175人。
下庄镇江场小学28人、下庄镇水盆小学30人、下庄镇鱼进所小学56人,合计114人。
云南驿镇果城小学44人、云南驿镇康仓小学30)、云南驿镇小桥小学59人,合计133人。
3.调查方法
被抽查到的所有学生由专业医师对其口腔情况实施检查,主要采用视诊,嘱受检对象取立位或者坐位,而后实施检查,检查时光源必须充足,根据国家龋齿病统一标准规定进行诊断,统计分析12岁儿童龋齿情况。
七、质量控制
(一)操作原则和要求
1.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医务人员均须接受培训。
2.培训后由培训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此工作。培训合格证书存放于医疗机构备查。
3.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临床操作的专业人员,须具备口腔执业医师或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项目办备案。
(二)干预和实施相关要求
1.设备要求
如使用便携式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基本操作条件要求。
2.材料要求
窝沟封闭、局部用氟材料应当选择获得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购买局部用氟材料的发票必须单独开具,发票内容需明确单价、数量、规格,并留存备查。
3.操作过程要求
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工作质量。鼓励家长主动带儿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窝沟封闭和局部用氟服务,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组织口腔专业人员到学校或托幼机构提供服务。
4.感染控制要求
要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消毒隔离的要求开展操作,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医疗垃圾,防止交叉感染。
八、信息管理
(一)信息上报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开展情况信息、业务管理信息及日常工作信息等。
(二)信息管理规范与要求
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织领导下,由承担工作的项目实施工作组填写相应统计表,上报县疾控中心。项目实施工作组应保证各类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的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无漏报或重复上报。
九、经费管理
(一)经费安排
除省财政补助窝沟封闭专项经费外,县财政根据物价收费标准落实口腔检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项目经费,合理安排日常宣传、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其中项目经费依照窝沟封闭28.80元/牙的标准拨付,窝沟封闭项目经费结算依据为实际封闭牙齿数;口腔检查经费按10元/人的标准拔付,口腔检查项目经费结算依据为实际检查的学生人数;局部用氟2次/人/年,14元/次,局部用氟项目经费结算依据为实际用氟人数。
(二)经费拔付
承担项目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汇总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口腔疾病干预记录资料和收集窝沟封闭券等凭证,并报送县疾控中心审核后报县项目办,经卫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标准将补助经费核拨给相应的医疗机构。窝沟封闭材料由县医院统一代购,交通工具由项目责任单位自行解决,伙食由所辖卫生院安排,工作组按规定上交伙食费,上述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经费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虚报统计数据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责令整改、追回相关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督导评估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实施过程、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县项目办要在封闭完成3个月后,组织专家按要求抽取接受窝沟封闭服务的学生进行复查,了解封闭剂保留情况,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二)完善项目领导协调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等进行检查,按要求组织口腔复查,规范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年度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 日期:201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