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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9月14日上午召开的永平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选岗会上获悉,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9人,其中,省、州下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14人,自主就业45人。在省、州下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4名转业士官中,易地安置2人、回原籍符合新政策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11人、二等功安排工作1人;自主就业的45人中,义务兵20人、一级士官21人、二级士官4人。
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新老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应安尽安的原则,坚持各尽其责的原则。
政府安排工作的对象为: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或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符合安置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安置岗位有:县级部门3个岗位、乡镇11个岗位,安置人员于今年9月20日前到安置单位报到上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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