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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7月起重点检查企业无证排污行为
5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我省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环境质量差、执法力度小的地区,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推动加大处罚力度。此外,7月1日起,将组织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排污,并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97387人(次),检查企业38376家(次),对1279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款7195.39万元;查处适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违法典型案件137件;全省共征收排污费2.52亿,稽查追缴排污费389万元。全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及网络平台共受理投诉8500件,按时办结8375件,办结率达98.5%。受理办结国家转办件5件,办结率达100%。
截至目前,我省已对大理、德宏、临沧、怒江4个州(市)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年内还将全面组织实施对其他12个州(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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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检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云南环保系统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2件
5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自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加大环保系统与公检法机关衔接配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92件。
截至今年3月,云南省环保系统共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497件,共处罚款12242.19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76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6件。2016年至今年3月,云南省环保系统在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0件案件中,比较突出的犯罪是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犯罪案件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有毒物质污染物犯罪等案件。
记者 李婧 云南信息报
- 日期: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