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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创新“四方联动”机制 以高质量监督推进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会昌县整合纪委监委、督查落实办、人大、政协等四家单位监督力量,出台《推进监督“四方联动”工作方案》,创新“四方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行政监督的贯通协同作用,打造各方力量共同发力的监督“全链条”,实现监督事项贯通、监督手段对接、监督资源整合,真正形成“1+1+1+1>4”的监督实效。
组建一支队伍,明确监督责任
成立“四方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负责日常工作。联合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督查落实办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联系监督工作,确保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县督查落实办负责牵头组织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四方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联合督查,形成《督查落实通报》呈报县领导;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督查反馈工作落后的领域或单位,抽调“四方”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及时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四种形态”处置;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负责选取一批责任心强、各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实到“四方”队伍。
聚焦两个重点,梳理监督内容
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紧盯“八大行动”,各行动小组办公室牵头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事项)关键环节,重点发现和纠查空乏表态、缺乏担当、失职失责、应付了事、乱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容易出现的问题。
聚焦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重点监督各单位及各乡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只表态、不行动的问题,落实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
建立三项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建立监督事项的确认、交办制度。重点监督领域牵头单位(县委“八大行动”办、县营商办)每月提出具体监督事项、重点监督领域,提交至县督查落实办梳理汇总,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交办“四方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每月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对工作落后的领域或单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由64名监督员分成8个监督小组,采取“走出去”监督、“坐下来”问诊的形式,将关口前移、监督下沉到一线,坚持在一线跟进监督、在一线解决问题,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坚持靶向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县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督导调研成果及县纪委监委、县督查落实办督查情况通报等相关信息要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向对方抄送,为“四方联动”监督内容提供参考依据。
该县通过探索“四方联动”融合式监督机制,凝聚发展合力,真正打造内外结合、纵横交错的网络监督格局,让监督执纪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以高质量监督推进会昌高质量发展。(会昌县委宣传部 梁钦)
- 日期:202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