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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批准开办祥云徐家祥口腔诊所的决定
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批准开办祥云徐家祥口腔诊所的
决 定
祥卫发〔2018〕44号
徐家祥:
你向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祥云县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2月23日对你申请的医疗机构开办地、医疗设备、拟执业人员、环境消毒监测进行实地验收考核,基本符合开办条件。经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务会2018年2月23日研究决定:同意开办祥云徐家祥口腔诊所,并核定如下事项:
一、医疗机构名称:祥云徐家祥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三、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五、医疗机构注册资金:1509401.65元(壹佰伍拾万玖仟肆佰零壹元陆角伍分元整)
六、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祥云县祥城镇印象花园17栋14号
七、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徐家祥
八、服务对象:社会。
九、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将相关执业人员变更注册到位。
开办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标准,严格按核定的诊疗科目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并接受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日期:201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