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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民政局着力保障群众“大病敢看”
祥云县民政局着力保障群众“大病敢看”
为了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祥云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保障机制,集中力量保大病,提高大病救助水平,使一大批看病就医后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了救助。
一是做好新农合报销与医疗救助结合工作。对新农合报销后,农村五保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在政策范围内最高达70%。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民政医疗救助报销达到90%。使住院花费较大的家庭在新农合报销后,又得到一次报销,有效缓解了患大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切实解决了大病家庭因病导致的生产生活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二是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困难群众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直接住院治疗。救治医院开设“一站式”结算窗口,按规定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是以临时救助及“救急难”为补充,保障除低保、五保、建档立卡户以外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凡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具体、如实提供各种相关材料,经村(居)委会、乡镇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并及时把救助金发放到患者手中。
- 日期: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