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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社局和“青年拔尖人才”签订协议书
县人社局根据《祥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祥云县“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祥人才〔2018〕7号)精神,组织和实施“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选拔出5名“青年拔尖人才”。根据实施办法,为了保障“青年拔尖人才”的权利,同时督促“青年拔尖人才”履行好义务。县人社局和5名命名为“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以及主管单位签订祥云县“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 日期:20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