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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社局完成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的通知》(云组通﹝2014﹞52号)和《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组通﹝2015﹞138号)文件要求,我县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初在岗83名大学生村官和1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途8名大学生村官办理了解聘手续,8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转为专业技术人员,我局根据其在岗时间,为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养老保险共支出127.16万元。
- 日期: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