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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做好“加法” 促进劳务派遣健康发展
2019年3月11日,祥云县人社局组织县内13家劳务派遣单位召开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座谈会,在加强对各劳务派遣单位集中普法和监督指导的同时,也为劳务派遣单位相互交流搭建了平台。
紧扣《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全面、耐心地解答了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的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办理及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选等问题,也向各单位释明违法开展劳务派遣和违法用工的责任后果,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能超过10%,且派遣的岗位必须是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之一的工作岗位;二是要求企业区分及做好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相关业务;三是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届满前如需延期的,需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如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也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县人社局作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部门,同时也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服务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指导企业进行合法用工的职能,更肩负着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担。因此需适时做好“加法”,依法履职,加强事后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促进劳务派遣健康发展,为祥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 日期: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