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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采取“政府引导,群众主体,限额补助”的方式,对“四类重点对象”和非“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存量危房,实施修缮改造、拆除重建,提升住房质量和入住质量的“建改提”“排危提质”工程,加速消除农村存量危房,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农村存量危房,全县农村基本住房100%达到脱贫验收标准。
“建”:拆除重建实行按住建部门确定的施工图统一组织建设与农户限时自建等方式,严控建房面积,充分考虑住房基本功能,基本实现“拎包入住”。“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补助每户不高于27000元;兜底保障每户不高于41000元。非“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D级每户补助不高于25000元。提前实施未兑款的拆除重建户参照2016年农危改拆除重建补助标准每户12795元;正在新建未领取过各类住房保障项目补助且符合补助条件的拆除重建户每户按25000元给予补助;无房户按每户30000元给予补助。“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面积,按照“1至3 人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 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保障户一律执行下限标准”建房。非“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改”: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2017试行)》规范,“缺什么补什么”,“一户一方案”,以瓦屋面、墙体(含隔墙)、结构、基础等加固改造为主,兼顾散水、勒脚、阴沟、门窗、地坪、厕所、电路等其他基本居住要素修缮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局部加固改造每户不高于15000元,整体加固改造每户不高于21000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改造C级危房每户不高于10000元。
“提”:突出提升住房质量和入住质量,住房“排危提质”与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素质提高和保持乡土建筑风格相结合,对达不到基本居住条件的进行完善、补齐“短板”。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2017试行)》和《永平县农村住房“排危提质”工程实施工艺》等技术规范,专家组、指导组、驻村工作组从原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管控、竣工验收等环节层层把关,强化技术指导,抓实砌筑工、钢筋工、泥水工、电工、安全员等培训,确保质量达标。同时,农村危房改造提质与改路、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建设村民活动场所以及“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制定《村规民约》同步推进,实现水电入户、有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家具、庭院整齐有序,人畜分离,有卫生厕、有垃圾收集简易设施等,住房质量和入住质量明显提升。除此之外,永平县还总结推广“自建委”、“互帮会”等做法,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对水泥、钢材、瓦等大宗建筑材料可由县统筹代购,降低农户建设成本,减轻农户建房负担。
目前,永平县通过“六查”“五看”方式已锁定了危房存量,全县农村需要“建改提”存量C、D级危房27311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5647户,非“四类重点对象”21664户;在龙门乡石家村、光映村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9户,今年在北斗乡双河村和黑豆场阿边喜村建立脱贫攻坚“补短板”住房“排危提质”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七改三清”示范村2个;制定了《永平县农村住房“排危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对象、实施内容、补助标准、资金筹措及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实施步骤等。同时,开展了政策业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培训;召开了农村住房“排危提质”现场推进会。县农村住房“排危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指导组成员以及75个驻村工作组、乡镇村组干部3000多人正在对全县1237个村民小组农户住房和居住环境“排危提质”,共建共享幸福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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