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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以来,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四抓四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构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体系,确保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抓实“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把组织监管与廉政管控结合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坚持做到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等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各个环节严密防范、严格监督。
二是抓实思想建设,落实教育责任。通过廉政提醒谈话、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粘贴廉政字画、电脑桌面设置廉政屏保、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等方式,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从思想上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以周边县违规使用社保基金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分析,一起讨论,深刻剖析问题形成原因,认真对照查找自身在内控管理方面的漏洞,促使干部职工增强法纪观念,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三是抓实风险排查,落实监管布防。结合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和廉政风险防控查找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交叉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基金监督管理的日常化、常态化,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同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中易发、多发、常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重要业务事项审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重点排查,从源头上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基金风险的发生。
四是抓实制度建设,落实内部管防。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暂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暂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会计对账报告规定(暂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暂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规定(暂行)》等规定,制定出台了《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及专项资金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及时启用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切实做到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的转变。(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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