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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永平县抢抓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机遇,突出水、大气、土壤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抓牢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19项,已有13项完成整改,6项达到序时进度;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任务19项,已有12项完成整改,6项达到序时进度;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6件环境问题的整改。
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95次,出动监察人员315人次,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无量山水泥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矿权联勘联审18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个,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复函19个。
全面推行河长制。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者优于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优良率为100%。同时,永平县投入生态保护资金6411.06万元,开展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补偿、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认真落实省州安排部署,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县城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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