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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永平县启动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实施了一大批园林绿化、基础设施项目,把蓝天、绿树和历史文化纳入永平园林城市画卷,绘制“精、特、美、净”宜居宜业宜游县城发展蓝图。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永平县制定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累计投入各项建设、维护资金6.13亿元,为创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17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4.99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4.5万人,绿地面积165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3.07%、绿化覆盖率38.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97平方米,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86%。
围绕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体系,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先后建成荷花公园、博南路中部东侧滨河绿带、银河文化长廊、曲硐回族文化城等17个公园绿地,公园绿地总面积71.87公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00%。同时,提升街道绿化水平,广泛开展庭院绿化,加强河道治理。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48家,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按照庭院绿化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要求,在县城规划区9个村(社区)完成3000户庭院绿化示范户创建工作。沿银江河、观音河两岸建设绿化景观带,打造了3条滨水“绿带”,河道绿化普及率87.48%,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3.01%。
为了提升县城的承载能力,加快市政建设,健全路网体系,完善公用设施。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县城污水处理率90.33%。建成城区公厕19座,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被列入云南省“城市双修”试点县,正在有序推进工作。
永平县还建立完善市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严格管控绿线,先后出台《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县城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等制度。完善公园应急避险设施,公园免费开放率达100%。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下水道疏通工作实现市场化运作,清扫面积88万平方米。对县城周边122株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建档挂牌,保护率100%。抓实推行河长制工作,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全县地表水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比例达100%。
通过在绿地系统、公共绿地布局、城市风貌三方面下功夫,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公园绿化、道路绿化、立体绿化全面推进,永平县城已成为“卫生清洁、水面清澈、满目青翠、空气清新、居住清静”的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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