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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尾傈僳族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苗尾傈僳族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 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云龙县审计局于2018年5月至6月,对云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2017年苗尾傈僳族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情况开展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苗尾傈僳族乡所辖的早阳村、茂盛村、表村村、天灯村共实施13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工程,其中:7条公路为上级下达计划,5条公路(天灯村)为县级安排。共涉及715户,人口2123人。计划完成83.817公里的路面工程,投资2951.31万元,其中:弹石路面74.913公里,水泥路面工程8.904公里。实际实施弹石路面59.825公里,水泥路面工程23.992公里。
2017年,财政共筹集和安排苗尾傈僳族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资金2210.37万元,截止2018年4月,共支出987.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云龙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实施了苗尾苗尾傈僳族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推动了苗尾傈僳族直过民族的发展。工程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等工程管理制度,但审计发现,云龙县交通运输局在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筹集不到位、挤占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违规挤占项目资金198.2万元。
(二)工程未签订设计合同,责权利不明晰。
(三)工程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云龙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违规挤占项目资金198.2万元的问题,要求云龙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挤占的专项资金尽快归还原资金渠道;针对工程未签订设计合同,责权利不明晰的问题要求云龙县交通运输局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针对工程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的问题,要求云龙县交通运输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路建设,规范工程变更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云龙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配套不到位,比对合同工程资金缺口4532628元。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文件(大交规划〔2016〕14号)四“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建设国家每公里补助25万元,省财政安排一般预算资金按每公里补助10万元进行资金支持,州人民政府每公里补助10万元;县(市)级人民政府按每公里不低于10万元落实配套资金,如未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州人民政府将不予补助”。2017年苗尾傈僳族乡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目前到位资金为中央、省及新增债券资金。天灯公路、瓦窑靠至三岔场、三七场、上沟、早玛寨共计9条公路到位资金593.1万元,比对合同价款1046.36万元,缺口资金达453.26万元。云龙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公路建设顺利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基建财务的相关规定,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三是严格按工程合同约定预付的进度款、代垫款项、代扣代缴的税费、保修金等应在结算中扣回或留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云龙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进行了整改。对违规挤占项目资金198.2万元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安排资金整改;对工程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工问题,云龙县交通运输局采对加快工程进度,工程于2018年10月已交付使用。
云龙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
- 日期: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