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
推荐文章
热点文档
从“文明倡导行为”到“基本行为规范”
文明是一个城市进步的标志,涉及居民生活方方面面。文明行为促进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制度建设必不可少。扬州积极推进文明行为立法进程,通过立法来引导规范市民行为,构建指导体系、丰富规约体系、完善责任体系,以法制化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把核心价值观不断渗透到城市的角角落落,渗透到市民的血脉中,从而最终实现文明和谐有序幸福的城市发展前景。
2019年12月30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动员会暨2020年立法工作部署会。从2020年2月1日起,扬州市将正式实施《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扬州市首次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开展的专门立法,也是基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规入法”的生动实践。
条例的发布以及即将实施,成为近日扬州市民热议的焦点。2017年11月14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扬州自2011年荣获、2014年蝉联以来,成功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2018年2月2日,“守规矩 讲礼仪——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正式发布。扬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让文明礼仪规矩规范深入人心,转化为市民素质提升的重要载体。
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公布的“规矩”“礼仪”,分为文明用餐、清洁卫生、公共场所、安全出行、爱我家园、热情待客等六个部分,在扬州具有较高的社会知晓度,并被市民广泛接受。诸如“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等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明实践,还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
时代车轮滚滚向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文明行为”也有了全新定义。行人乱闯红灯是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也是不文明行为,骑车带人是不文明行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也是不文明行为……新技术、新业态改变了人们生活,也改变了文明表现形式,如果还是沿用以前对于“文明行为”的传统标准,或是只注重专家学者建议,没有广纳基层民意,条例出台后势必难以最大限度发挥效用。因此,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形成共识共守的良好态势。
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过程中,市民素质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等难点热点痛点问题,扬州市积极推进《扬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立法调研及编制工作,为市民教育践行和参与监督提供法律支持。
立法的过程,也是形成共识的过程。据了解,在《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共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24场,征求意见多达1200余条,得到了扬州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形成了全民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集思广益、共商文明立法,可以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加详实具体,也更加深入人心,从而进一步增强市民参与扬州市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让扬州市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守文明条例,做文明有礼扬州人,确保《条例》成为扬州市民的最大“公约数”。
据了解,《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分总则、文明倡导行为、基本行为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一目了然。
此前,文明礼仪要求仅仅停留在个人素质层面,停留在教育层面,2020年2月1日起,有关市民举止将上升到法律层面,作为一项法律义务来规范约束扬州市民。据悉,《人民代表报》点赞扬州这一步的迈出,是“彰显城市特质的扬州‘规矩’”。
扬州是座有2500年历史的文明古城,如何将这座天下知名的城市在当代人手上发出更文明的光彩?不仅要靠政府努力地打造,更要靠市民齐心协力地维护,这种维护就是点点滴滴、从我做起的大文明风范,小到不大声喧哗,不袒胸赤膊,不穿睡衣拖鞋上街,大到不开赌气车,不飙车,不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违反规定摆摊设点,不出店经营等。文明城市之美,美在颜值,更美在气质。
一直以来,扬州市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注重整合社会志愿者力量,推进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发展,让志愿服务“动”起来、 “活”起来、 “实”起来、 “强”起来。穿行扬城街头,行走在社区,随处可见头顶小红帽、身穿红马甲,活跃在街道、社区、敬老院的志愿者,他们是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重要标志。
讲文明、懂礼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扬州的生动体现,扬州市政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久久为功,着力构建文明城市攻坚共享长效机制,把创建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出台《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效提升市民素质,引领一座城市的新时代文明风尚,以法制化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文明之花处处开放。
有了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随着宣传、教育的不断普及,扬州城市越发干净整洁,市民素养越来越高。如今,像垃圾分类这样的“新时尚”也成为不少市民的日常。
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同频共振”,扬州全市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形成处处讲文明、人人讲礼仪良好社会风尚,让城市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与2018年发布的“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比较,此次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细致,更周全,涵盖了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提炼出公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普遍的行为规范,立足普通市民吃住行游购娱的日常生活,引导广大市民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并且增加了“重点治理制度”。同时,明确了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互联网信息管理等部门的责任,使条例更加完善和长效,把“百姓盼的”变成“政府办的”。
据扬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蒋元峰介绍,“重点治理制度”的实践操作包括三个主要步骤:一是调查、评估存在的不文明现象;二是针对调查、评估结果,提出治理方案;三是政府部门联合执法、重点监管,推动治理方案落实。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忠盛坦言:“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是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制定《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历史所需、现实所需、未来所需。”
在扬州召开的江苏全省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研讨会上,《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公民日常行为作为立法切入点的做法,得到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等参会人员的普遍认同。
一个人的行为,不仅是在为自己标注道德高度,也是在为城市标注文明刻度;一座城市的魅力指数,不仅体现在硬件建设上,同时也体现在市民素质上。文明社会的构建,需要全体公民观念上和行动上的统一,以同一种节奏完成不同文化的交响。这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而是需要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出后形成长期机制,为新时期社会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文明立法,让文明入心。扬州市制定并即将实施《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让法律“长出牙齿”的同时,更希望人人都能行动起来,校准文明刻度,提升文明素质,让扬州这座千年古城焕发更文明的光彩。文明立法,贵在执行。当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多体现民意,拥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定将有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信守,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 日期:20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