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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厂镇开展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调查工作
为促进刘厂镇畜牧业健康、协调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近日刘厂镇对辖区内养殖场畜禽粪污规范处理情况进行调查。
全镇共对274家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关于畜禽粪污规范处理情况调查工作,并与各养殖场(户)签订了《刘厂镇规模养殖场规范粪污处理要求监管责任状》。本次调查工作全镇涉及生猪养殖场(户)93家,蛋鸡养殖场75家,肉鸡养殖场34家,肉牛养殖场(户)40家,奶牛养殖户7家,山羊养殖户19家,特种养殖6家(肉兔养殖4家,毛驴养殖1家,鹌鹑养殖1家,竹鼠养殖1家)。全镇养殖户对畜禽粪污处理情况基本为人工清理后将粪便运往农田、果地用于农作物、果树施肥,冲洗圈舍的污水经简易污水池沉淀后直接排放用于农田灌溉。也有少部分养殖户将清理后的粪便堆积发酵,续集一定量后出售给附近蔬菜种植基地。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1、部分养殖户未建盖污水处理池,有少部分建盖了简易化粪池,但效果不大;2、粪污晾晒、堆积选址不当,多数选择交通方便或距离居民生活区较近的农田进行鸡粪晾晒或牲畜粪便堆放;3、粪污堆放地未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未设置顶盖等防止雨水进入;4、养殖场内排水沟雨污未分离,雨水、污水用统一排水沟,直接进入化粪池甚至存在直接排放现象;
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的整改措施:1、与各养殖场(户)签订《规模养殖场(户)规范粪污处理监管责任状》,同时宣传畜禽粪污规范处理标准,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积极配合整改;2、针对各养殖场(户)现畜禽粪污处理情况提出定期整改要求,对现粪污处理场地进行拍照,提出整改要求后排专人定期入户,查看整改进度并做好拍照及相关记录工作。全镇正对实际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为:未建盖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的养殖场(户),要求尽快按照标准建盖化粪池、污水处理池,场内排水沟实行雨污分离,雨水采用明沟直接排放,污水采取暗沟进入化粪池或污水处理池,经沉淀过滤后用于场内及周边农田灌溉;鼓励各畜禽养殖场(户)购买畜禽粪便干湿分离机,猪粪进行干湿分离,禽粪、牛粪、羊粪进行烘干,干粪直接出售或堆积发酵用于作物施肥;畜禽干粪便堆积场所,要求在远离河流、镇内主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地选址,最好是各村根据情况选址统一场地用于畜禽干粪便堆积,堆积地要求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建盖顶棚防止雨水冲淋;要求在道路周边、居民区附近、中河沿岸堆放晾晒畜禽粪便的养殖场(户)限期内重新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地方重新选址,并对原堆放地进行环境恢复。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养殖场(户),将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移交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日期:2018-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