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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我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黄标车治理淘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 〔2018〕10号)及大理州公安局、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公发 〔2018〕8号)的相关要求, 2018年11月30日前淘汰全县所有黄标车,需投入补贴资金1093.54万元,省级、州级财政各承担补贴资金的50%。为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兑付到需要补贴的个人,根据工作进度,我县及时拨付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8月7日拨付省级补助经费300万元,9月30日拨付省级补助经费246.77万元,11月9日拨付州级补助经费546.77万元。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 日期:20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