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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至5日,县委政法委开展2018年政法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司法监督,推动政法机关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组,并抽调熟悉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10人,组成案件评查工作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等政法部门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在各部门自评自查100件案件的基础上,抽取了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20件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其中,县公安局6件、县检察院4件、县法院6件、县司法局2件、县森林公安局2件。
在评查工作中,案件评查工作组把办案质量视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不怕揭短亮丑、不怕得罪人,以政法部门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作风是否廉洁等为评查重点,严禁干警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通过集中评查复查,抽取的20件案件中,被评定为“优秀”案件4件、“良好”案件13件、“合格”案件3件。
案件质量评查领导组成员、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张文福说:“开展案件评查,是为了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全县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此次案件评查让权力晒在阳光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根本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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